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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

北卡罗来纳大学卫生HIPAA政策适用于北卡罗来纳大学医学院(UNC SOM)

目的

北卡罗来纳大学卫生健康信息技术政策是为了确保遵守1996年联邦健康保险可携带性和问责法、公法104-191 (HIPAA)第261至264条,经经济和临床卫生信息技术法(HITECH)修改,以及其第45 CFR part 160和164的实施法规(HIPAA安全、违约通知和隐私规则),这些法规均可在此统称为HIPAA。

概述

联合国大学保健附属机构也是独立的受覆盖实体或受HIPAA保护的组成部分。如45 CFR§164.103和164.105(b)所述,UNC Health和UNC SOM已将自己指定为附属承保实体(ACE),这意味着出于遵守HIPAA的目的,它们被视为单一承保实体。这种指定允许UNC Health ACE成员共享一套通用的HIPAA政策、程序和表格,并影响成员之间共享受保护的健康信息(PHI)。联合国大学管理人员作为联合国大学卫生ACE的成员,通过了联合国大学卫生HIPAA政策和程序,以遵守HIPAA。

在联合国大学卫生保健HIPAA政策和程序中,联合国大学卫生保健的成员和附属机构有时被统称为联合国大学卫生实体。北卡罗来纳大学卫生部的一些成员或附属机构是北卡罗来纳州或其下属部门的机构,但其他机构不是。UNC Health实体职权范围的使用绝不涉及、暗示或指定UNC Health的成员或附属机构作为北卡罗来纳州的机构或其下属机构,依据《北卡罗莱纳州总协定》第116-37条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这个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而使用的。